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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推出“1+3”文化产业发展政策体系

2020-06-02 12:55 来源:

5月29日,龙岗区推出“1+3”文化产业新政,并在天安云谷产业园举办政策宣讲会,现场为企业代表详细讲解相关扶持政策,支持企业积极申报相关补助,推动企业加快恢复活力。据悉,新政不仅在深圳率先推出网络视听产业扶持政策、率先推出首个电竞产业扶持政策“龙岗电竞产业9条”,还在全国率先出台扶持面最广的数字创意产业专用扶持政策“龙岗数字创意产业50条”和影视后期制作扶持政策“龙岗影视后期制作7条”。

所谓“1+3”文化产业新政,即修订后的《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和3个修订后的配套文件《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龙岗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新政推出后,迅速得到行业认可,认为是“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操作性都比较强”的文化产业扶持政策。

据悉,作为深圳市的文化产业大区和文博会分会场数量在全市连续11年的领跑者,龙岗区对原有文化产业扶持政策进行了大规模修订,并创造性地设置了“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既突出了重点又兼顾了全面。

数字创意产业是“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未来几年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实施细则》针对数字创意产业设置了19条“专用条款”共50项具体扶持举措。而针对文化产业整体上的产业集聚、企业发展、市场开拓以及产业配套4个方面,设置了16条“通用条款”共32项具体扶持举措。

 

具体如下:

在产业集聚方面,龙岗区鼓励发展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楼宇、文化产业专类空间、影视拍摄基地、影视后期制作基地等集聚空间,最高给予200万元建设扶持。

在企业发展方面,支持本地重点企业发展的同时,鼓励区外重点企业落户,对迁入龙岗区的IPO上市文化企业总部、深圳市总部文化企业,IPO上市文化企业控股子公司、“新三板”挂牌文化企业,“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深圳文化企业100强”,最高给予1000万元落户奖励,同时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原创研发和推广扶持。

在开拓市场方面,支持企业积极参加交易展会,给予每年最高15万元的展位租金补贴;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对被认定为国家级和市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的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支持原创舞台剧开拓海内外市场,对符合条件的原创舞台剧在国内外巡演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支持文化消费创新空间建设,对文化企业建设“互联网+”“电影+”“音乐+”“书店+”“演艺+”“艺术+”等文化消费创新空间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扶持。

在产业配套方面,支持构建产业服务平台,对经认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扶持;支持文化企业融资,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文化企业,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60万元贷款贴息;鼓励保护知识产权,对进行专利登记或版权登记的文化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登记费用扶持;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对文化产业领域内的行业协会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专业培训扶持和参照入驻集聚空间标准给予房租补贴;支持举办行业活动,对高端赛事活动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组织推广扶持。

值得一提的是,龙岗在全国率先谋划建设数字创意产业集聚区,于2018年底编制完成了《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基地综合发展规划》和《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综合发展规划》。提出在大湾区规划建设数字创意产业基地,依托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特别推出“数字创意产业专用扶持条款”,共包括50项具体扶持举措,为全国率先出台的扶持面最广的数字创意产业专用扶持政策。

龙岗区作为深圳市的影视产业后发地区,目前有60余家影视企业,《实施细则》推出30项扶持影视动漫产业的具体举措,被行业内誉为近年来国内影视产业扶持政策中“扶持最全、最接地气”的政策。

“扶持最全”体现在扶持范围广、扶持主体多,涵盖剧本、融资、制作(含拍摄、后期制作)、宣发、放映以及衍生业(含衍生品开发、经纪公司、软硬件科技开发)等各个环节,对影视产业全闭环即全产业链进行了扶持,并覆盖了影视出品公司、拍摄基地运营公司、影视道具服装器材租赁公司、后期制作公司、影院公司、宣发公司、经纪公司和影视科技公司共8类主体;“最接地气”体现在扶持门槛低、扶持放映本土电影、首创综合收益奖励等。

此外,龙区正积极推动建设专业的影视后期制作基地,目前已有洛克特、贝特计划等后期制作企业,未来将汇集深圳甚至粤港澳大湾区内的影视后期制作企业集聚发展。《实施细则》在全国率先推出影视后期制作扶持政策“龙岗影视后期制作7条”,政策涵盖后期制作基地扶持、后期制作企业房租扶持、后期制作补贴、后期制作获奖奖励、后期制作票房贡献奖励、后期制作软件购买补贴以及后期制作企业落户扶持。

网络视听产业作为数字创意产业的核心内容产业,也在本次新政考虑的扶持范围之中。《实施细则》提出了对龙岗网络视听产业发展的扶持措施,这也是深圳首个针对网络视听产业的扶持政策条款。扶持内容包括:对获得视听平台分成收益超过50万元的节目,按照分成收益10%、给予最高200万元配套扶持;对获得国家、省、市奖励或扶持的节目,按照所获扶持或奖金50%、最高100万元给予配套扶持;对被视听平台收购的节目,按照版权交易金额30%、最高100万元给予配套扶持。 

另外,《实施细则》还率先推出了深圳首个电竞产业扶持政策“龙岗电竞产业9条”,涵盖了游戏研发、俱乐部发展、电竞赛事组织和电竞场馆建设。比如,对企业批准上线的游戏给予单个项目50万元奖励,对近两年内迁入龙岗区的顶级俱乐部给予200万元落户奖励,对举办符合龙岗区体育产业扶持政策的电竞赛事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赛事扶持,对龙岗区内企业投资兴建的电子竞技场馆,可按照体育产业政策给予最高200万元扶持等。

通讯员 黄春、蒲荣

 责编:杨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