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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媒介融合对文艺传播的影响

2023-05-29 13:04 来源: 文旅中国

当今社会,移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兴媒介不断涌现,这也促使传统媒体加快了媒介融合的步伐。文艺传播作为媒介行为之一,是文艺创作主体借助书籍、报纸、电影、电视等媒介向观众传递文艺作品的过程,因此,其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各种媒介因素的影响。鉴于此,网络时代的媒介融合需要依托丰富多元的网络平台促进文艺传播内容、渠道、主体等的多样化转变。但与此同时,由于网络平台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等特点,使得网络上的文艺传播容易出现文艺作品质量良莠不齐、侵权问题频发、娱乐化倾向较为突出等问题,这些都需要引起相关从业人员的注意。

媒介融合对文艺传播的积极影响

随着新媒体技术和媒介环境的更新与变化,媒介融合正在不断迭代和变化。在媒介融合发展背景下,信息载体由传统的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逐步发展至互联网媒介平台,为各领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传播空间和丰富的传播渠道。文艺传播作为文艺事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在媒介融合进程中也实现了传播格局的变化和调整。

(一)媒介融合使文艺传播内容更丰富

媒介融合发展极大地改变了文艺创作方式和文艺评论等各个环节,催生出网络文学、网络综艺、网络游戏,以及由网络文学改编而成的影视作品等一大批新型文艺形态,既丰富了文艺样态,也为文艺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我国历史悠久,文化资源丰富,有着文艺创作的富矿。然而受传统地域限制和技术条件的制约,文艺创作内容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仅能以一些较为单一的形态呈现。近年来,随着媒介深度融合和媒介形态的转变,各种艺术门类互融互通,各种表现形式交叉融合,极大地拓展了文艺创作空间。且不同行业间的融合也日益紧密,使得文艺作品的存在方式和传播内容更加丰富。文艺创作者可充分借助新媒体技术,在文艺作品中融合音频、视频、动漫及游戏等各种文艺形态,以丰富文艺传播内容。以电视台制作的文艺节目为例,其将文学、艺术、文艺演出等作为创作素材,并借助影像语言进行二次创作得以全新呈现,也在媒介融合发展进程中迎来了创新发展的新阶段。近年来,以新媒体为创作手段的电视文艺精品不断涌现,推动了国内电视文艺事业的持续繁荣。比如,河南卫视“中国节日”系列节目全方位运用AR、VR等技术创新节目内容样态,丰富节目视听形式,为文艺传播内容的呈现提供了更多可能。

(二)媒介融合使文艺传播渠道更多样

媒介融合产生的最为直观的改变就是信息传播渠道的多样化。在媒介融合视域下,自媒体、社交网络异军突起,微信、微博、直播、短视频等各种传播媒介层出不穷,不仅打破了传统媒介的时空限制,开辟了线上传播新渠道,而且为文艺消费和体验提供了新平台。

众所周知,传播渠道的建构和选择直接影响文艺作品的传播效果和受众的感知体验。然而,长期以来,文艺传播大多依赖线下剧院、美术馆以及一些文艺活动的开展等,不仅传播渠道有限,时效性差,而且由于受众往往处于被动接受状态,其互动感、参与感和体验感也有所降低,进而影响文艺传播的效果。同时,受近年来新冠疫情影响,许多文艺活动在线下传播场域中较为艰难,这也促使文艺创作者积极转变传播思维,开辟了线上传播新渠道。基于此,媒介融合发展可有效解决文艺传播渠道单一的问题。一方面,可借助网络直播、短视频等社交平台拓展文艺传播渠道,开辟文艺传播线上空间,构建多元化文艺传播体系;另一方面,可利用AR、VR等数字技术强化受众的现场感和体验感,使受众足不出户便可感知、体验文学艺术之美。比如,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推出的文化节目《从延安出发》,利用VR虚拟技术在舞台上打造出“时光艺术馆”,在现场布置了上百件艺术展品,同时结合XR、AR等技术手段生动还原历史场景,使观众全方位、沉浸式感受延安文艺的精神力量。

(三)媒介融合使文艺传播主体更多元

媒介融合除了为文艺领域带来新业态、新模式及新样态外,也带来诸多新主体,使其作为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新生力量,持续推动文艺事业日益繁荣。在多元媒介不断融合的当下,受众被赋予更多权利,逐渐由被动接收者和评价者转变为主动参与者和传播者。在此背景下,普通受众便可在网络论坛、微博、微信、短视频等社交媒体平台自由创作并分享文艺作品,由此也催生出一大批网络作家、自由撰稿人、独立美术工作者等“新文艺群体”,实现了文艺传播主体的大众化和多元化。一方面,媒介融合时代的到来淡化了受众的社会身份,模糊了受众之间的阶层界限,使不同职业、不同身份的受众群体都可有机会参与到文艺作品传播过程中,从而使“人人都是艺术家”的构想成为可能。另一方面,“草根”文化的兴起使文艺创作和传播更为广泛,普通公众也可借助多元媒介成为文艺传播的核心力量。这种全民介入的文艺传播新形式颠覆了以往精英文艺的传播模式,实现了文艺传播的平民化、多元化发展。

媒介融合使文艺传播面临诸多挑战

媒介融合的持续推进使各种新兴媒介更新迭代的速度和频次陡然加快,不仅为文艺传播提供了多样化的载体,描绘出文艺传播的新蓝图,同时也为文艺传播吸纳了许多新文艺群体,推动中国文艺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但与此同时,新兴媒介的介入也使得文艺传播面临诸多严峻挑战,具体表现在文艺作品质量良莠不齐、剽窃与盗版等版权问题突出、娱乐化倾向严重等方面。

文艺作品质量是文艺传播的关键和核心。高质量的文艺作品不仅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载体,也是启迪受众心智、引领社会风尚的旗帜,更是新时代讲好中国故事、展现中国风貌、传递中国声音的桥梁。然而,在媒介融合进程中,由于各种新兴媒介不断介入文艺创作和传播过程中,加之商业化、市场化力量的助推,使得部分文艺创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所降低,在创作中一味迎合互联网时代受众需求而忽视文艺作品质量,导致市场上传播的文艺作品质量良莠不齐。

其一,虽然媒介融合可为文艺创作者提供丰富的创作手段,使其能够在网络论坛、微博、微信、短视频等社交媒体平台上自由创作,但在快餐式消费时代,部分创作者无可避免地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导致市场上传播的一些文艺作品粗制滥造,不仅缺乏思想深度和文化内涵,而且作品艺术感染力和表现力较差。其二,网络时代,文艺创作和传播的门槛有所降低,文艺传播主体的精英身份逐渐被消解,取而代之的是大众化的新文艺群体。由于这些文艺创作者水平参差不齐,从而使得一部分文艺作品空有技术表壳,而缺乏文化内涵,难以向社会公众传递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此外,在媒介融合大背景下,文艺传播中的版权问题也较为突出,行业中的盗版、剽窃、抄袭等问题频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文艺创作者的创作活力和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媒介融合使得文艺作品能够轻松实现复制粘贴和海量传播,部分平台为追求经济利益,购买价格低廉的盗版文艺作品进行传播,不仅严重损害文艺创作者的利益,而且对网络文艺传播空间造成污染,关于文艺作品利用和保护而产生的著作权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

结语

综上所述,媒介融合使文艺传播内容和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媒介融合在为文艺传播提供丰富的传播内容和渠道、促进文艺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同时,也使得文艺传播面临文艺作品质量良莠不齐、侵权盗版现象突出、存在过度娱乐化倾向等问题。因此,在媒介融合视域下,文艺创作者应主动承担起传播文艺精品的社会责任,及时优化调整文艺创作和传播方式,用高质量文艺作品讲好中国故事,凝聚精神力量,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作者系苏州大学传媒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讲师。本文系江苏社科基金项目“江苏自贸试验区与其他开放平台联动创新机制研究”(20GLC004)的阶段性成果]

责编:易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