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传云资讯系统 中传云资讯系统

舆情关注:“网约房”乱象频出,其背后是监管漏洞

2023-12-07 19:29:16 来源: 文旅中国

近日,正义网发文锐评,作为近年来新兴住宿业态的网约房,俨然成了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窝点。不需要登记身份证就能入住网约房,容留未成年人吸食“上头电子烟”;身高不到1.5米、长相稚气的女孩被成年男子随意带入,网约房的管理者却不管不问。日前,中国青年报再度撰文,称“网约房”乱象频出,归根结底,是因为存在监管漏洞。文章引起多家官媒转发,“网约房监管”成为社会关注话题。

图源:网络

一、舆情统计与走势分析  

在中国文化传媒集团舆情监测系统,以12月02日0时至12月04日13时为周期,以“五月天 假唱”等为关键词进行信息检索发现,监测期内的舆情高点出现于12月03日16时,目前舆情热度有所回落。

图:舆情统计分析图

9月10日,@正义网发布【#13岁女孩在网约房内两次被性侵#缺乏监管的网约房成犯罪窝点】文章,报道网约房不纳管且不履行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已成为藏污纳垢之所,亟需治理。报道引发社会对“网约房”的关注。

12月6日,@中国青年报发布【#孩子为何能轻易进网约房#?#网约房谁来管#?】,锐评“三无网约房”乱象频频,在监管上存在无法落实实名、实数、实时、实情等“四实”制度的监管漏洞。@北京日报、@红网、@中国经济网、@澎湃新闻、@新京报、@正观新闻、@南报网、@极目新闻、@长江日报、@湖北日报等媒体相继撰文评论。

截至12月07日,从信息分布情况看,监测时间段内,监测到总信息1295条,微博259条,客户端635条,网站222条,视频22条,微信121条。从媒体渠道来看,客户端和微博是舆情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分别占比49.04%和20%。

二、网民评论

对与本次事件相关的“孩子轻易进网约房监管不能失约”“孩子为何能轻易进网约房”等话题的相关网络评论汇总后发现:

图:网民评论分布图

一是,认为网约房藏污纳垢应落实实名制度,占比42.70%,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小王今天听着没故事来:网络时代的到来给社会生活带来新的变化!网约房乱象的根源在“服务跑快了,监管没跟上”,坚决落实实名等制度,加强治安监管。

@许仙:未成年人、吸毒、性侵,这都是什么藏污纳垢之所,绝对属于灰色地带。其实只要严格落实强实名就会好很多。

@七彩菠萝妹:支持加强管理!坚决践行实名制,安全大于一切,这种就是钻监管的空子。出事之后国家自然会出手整治的,等待。

二是,认为平台应该对网约房乱象负责,占比34.80%,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Qingzz:说实话,网约房现在这种情况,平台应该付很大责任,其中违规漏洞其实平台是很清楚的,但是都想挣钱,谁会管。

@长安秦人:网约房绝对属于新兴事物,其实本质不是坏东西,反而应该扶持,要整治就要从平台源头管理,不要扰民。

三是,认为网约房与黑旅馆无异,占比22.50%,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小麒麟:什么网约房,就是黑旅馆嘛。鱼龙混杂啥人都有,反正又不用身份证,逃犯都能住。安全隐患真的很大。

@万仙山:不要混淆概念了,网约房和民宿可不一样,现在民宿入住都需要登记身份证了好吧。这种网约房才是真正的“三无”产品,可以说啥都没有,也可以说啥人啥都有。

三、舆情点评

在线选房、电子支付、密码解锁、无须见面、性价比高......种种“优点”加持下,“网约房”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随着“互联网+”的兴起,越来越多的线上信息平台开始涉足房屋租赁,利用互联网平台租房。到2022年,我国共享住宿交易额为115亿元,收入占全国住宿业客房收入的比重约为4.4%,用户规模达6970万人。但由于目前监管不足,行业缺乏有效监管、治安隐患突出、准入门槛低等问题。近日,“未成年人进入网约房失管”话题又引关注,各大媒体纷纷撰文评论。

早在2021年7月到10月之间,就已经有未成年在网约房聚众吸毒的案件被曝光。今年8月,南通警方也发现,当地一间网约房在接待未成年人时,没有进行实名登记。对此,中国青年报总结称,“网约房”在监管上却存在着无法落实实名、实数、实时、实情等“四实”制度漏洞。据报道,“网约房”的准入门槛很低,平台对网约房经营者的资格、营业执照、房源类型的信息,几乎不进行实质性甄别。此外,通过各大平台的订购流程发现,虽然其页面的“入住须知”中对“实名制”有明确说明,但在实际的下单入住流程中,践行“实名制”的“填写本人身份信息”与“入住登记程序”程序却隐身了。

基于此,可知尚处于新兴业态的网约房存在“法律定位不明晰”与“监管不足”两方面问题。一方面,“网约房”的性质和范围没有统一的定论,是否应该纳入旅馆业管理框架尚存争议。另一方面,即便多地已经出台专门管理条例,但因线上交易的特殊性,对“网约房”的监管仍然存在漏洞。

要根治网约房藏污纳垢“顽疾”,管理规定的出台要加速。要知道,各地出台的管理条例只在一定时间与特定地区适用,相关部门应该推动针对“网约房”的立法工作,让“网约房”早日走出“治安洼地”。现有“网约房”在很大程度上处于一种失范状态,相关部门应梳理现存问题,把准网约房准入门槛,对藏污纳垢的网约房重拳出击,对“放任乱象”的平台严惩严罚。营业主体也要坚决践行“四实”制度,主动向政府报备资质信息,切莫存侥幸心理,让经营在“阳光下”进行。

责编:王晓琳 二审:唐志成 三审: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