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5月底,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著作权侵权刑事案件,被告人熊某、李某、黄某、张某分别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三年的有期徒刑(均予以缓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的罚金。
因疫情原因,该案的查办历时两年之久。2020年6月中旬,江苏省版权局在2020年江苏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集中办案周活动中,向无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供了“韩剧TV”APP涉嫌侵权的案件查办线索。根据该线索,无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韩剧TV”APP的开发者(供应商)为江阴某网络科技公司。该APP在华为、小米、VIVO及OPPO手机应用商店均提供了下载服务,下载总数经统计超过2.2亿次。“韩剧TV”是一款提供韩国电视剧和泰国电视剧在线播放的应用程序,经统计其传播的韩国电视剧作品数量为数百部,APP内通过接入广告牟利。经韩国著作权委员会北京代表处出具的认证结果报告书证实:涉案APP传播的韩国影视作品属于未经授权的侵权复制品。
根据调查的结果,办案人员认为,该APP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影视作品,从涉案金额、传播作品数量、作品点击数、会员人数均有可能达到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因此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2022年,本案以侵犯著作权罪在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法院经审理认定,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韩剧TV”非法复制韩剧795集、韩国综艺节目2127集,非法经营额人民币221万余元。2022年5月27日本案宣判,被起诉的熊某、李某、黄某、张某退出各自违法所得,并处罚金,另外被判处不同刑期的有期徒刑(予以缓刑)。
该案是江苏省无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首次查办的著作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典型案例。近年来,随着我国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大,各大影视、社区平台纷纷对非法传播他人影视作品的侵权行为下大力开展清理整治。对于此类侵权行为,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秉持“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的执法理念,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持续进行严厉打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营商环境。
下一步,无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持续加大对网络文化市场日常巡查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网络执法领域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宣传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网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违法行为,努力营造优良的网络文化环境。
(图片由无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