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8日,中国文旅企业合作发展大会旅游民宿集聚区创新发展专题会在山东省淄博市召开。会上,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推动旅游民宿发展的政策举措,尤其是在民宿集聚区建设方面的创新亮点。
此举的目的,看似在宣传经验,实则是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在谈认知、谈未来,最终的落脚点,还是想要“合作”“共赢”,找寻合适的联姻对象,共同把事业做大。
旅游民宿集聚区,是山东首创的一项工作,初衷是盘活雨后春笋般兴起的民宿资源,通过打造品牌、共享客源,让民宿从旅行本身的“配套”,变为“核心风景”,成为吸引民众出行的产品。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的《旅游民宿集聚区创建导则(试行)》,经过多轮论证、研讨,是一个在行业内具有开创意义的文件。其中对旅游民宿集聚区的定义,给了解释。
民宿集聚区是在乡(镇、街道)行政区划部分区域内,依托景区化村庄和乡村旅游重点村为主体,民宿集中连片规模化发展,形成以民宿业态为特色产业,以民宿品牌为核心吸引,以民宿体验为主要消费方式,以民宿经济为主要经济形态,带动乡村旅游多业态发展的一种新型乡村休闲度假部落(度假村),是一种有别于传统景区依附型和配套型住宿的新型旅居生活社区。区域内合法民宿房间总数不少于100间。
从定义能够看出,民宿集聚区这项工作本身最大的意义,就是让民宿站到“舞台中央”,人们来到一个集聚区,就是奔着民宿而来。
过去3年,山东在旅游民宿集聚区工作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形成“政府认证、市场导向、多方参与”的发展模式,一批示范样板确立起来,发挥了较好的引流作用,取得了不错的市场业绩,让各界看到民宿集聚区这项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持续性。
作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档升级的一个助推器,民宿集聚区找到了乡村历史文化、自然生态资源转化利用的又一个路径,是业态创新的典型代表。相信随着更多社会力量加入,到山东住旅游民宿,会成为一个新的品牌。而旅游民宿集聚区概念的形成、发展,也对文化旅游领域的其他工作产生了启发价值。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