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过去几年,山东省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破解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质量不高的问题,创新建立社会文艺组织培育机制,充分激发群众主体意识,引导形成了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新格局新风尚。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群众文化艺术需求的日益增长,东营市各类文艺自组织三五成团、日益活跃。据2018年数据统计,东营全市城乡基层的文艺自组织多达1000余支,覆盖人口近20万,占东营市总人口的近十分之一。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类文艺组织的涌现有效带动丰富了周边群众文化生活,但普遍存在组织化程度较低、艺术水准参差不齐、缺乏发展后劲等突出问题。如何让这些业余文艺队伍发挥好作用,规范发展成为当务之急。与此同时,随着政府文化惠民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仅靠国有文艺院团和文化馆站的力量难以支撑。如何做好“政府”和“社会”结合文章,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势在必行。
围绕保障和扩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推动解决社会力量参与渠道不畅这一瓶颈问题,东营市借助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良好基础条件,通过建立完善登记规范、政策扶持、业务建设、跟踪评价等培育机制,推动“散、弱、小”文艺团队走“集约整合、准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通过精心培育和大力扶持,目前东营市注册登记的规模社会文艺组织有300余家,村(社区)业余文艺队伍达3000余支,一大批优秀社会文艺团体脱颖而出,成为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形成了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多元化、组织形式多样化、社会动能充分释放的良好发展格局。
初始的社会文艺队伍多为自发组织,成员多为业余文艺爱好者,平均年龄偏大,文艺素养不高,日常组织松散多为自娱自乐。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培育工作首先从规范队伍入手,市县文旅部门会同民政等部门,指导基层社会文艺队伍开展规范化建设,鼓励地域毗邻、门类相似的队伍进行资源整合,到属地登记机关进行社会文艺团体注册,接受文旅部门的业务指导管理,走规范化建设和健康发展的路子。
长期以来,文艺团体的发展缺乏外在支持,容易陷入“解散不甘心、前进没方向、运行没保障、群众积极性受挫”的尴尬境地。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把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作为推动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改革,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的有效抓手。东营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指导目录,明确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年度部门单位预算,并公布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45项指导目录。各级公共文化馆(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常年为社会文艺团体提供免费活动场所,实现了“一团一场所”,并创新在基层广场建设了425个乡村剧场和413个数字文化广场,为队伍搭建室外展演舞台,日常为辖区居民举办戏曲、舞蹈、声乐等艺术讲堂,组织居民开展节日文艺汇演。
同时,东营市委市政府先后把“幸福东营‘十百千’工程”和“丰富城乡文化生活”纳入民生实事,将扶持发展社会文艺团体作为重要内容,积极培育壮大社会文艺团体,推动其成为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采取帮助购置器材、发放演出补助等方式,先后扶持了300余家社会文艺团体。每年在东营市选择近百家规模大、实力强的社会文艺团体和庄户剧团进行重点扶持。对评选优秀的社会文艺团体进行资金扶持,市县两级平均为每个社会文艺团体配备了一台便携式移动音箱。近几年,市和县区每年安排500余万元用于“欢乐黄河口”广场文化活动、“进千村乐万家”等文化惠民活动的社会化购买,县区、镇街、社区也每年拿出经费向社会力量购买惠民演出、公益培训等文化惠民项目,2021年各级社会文艺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文艺演出达2000余场次。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供图)